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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08-12-02 14:43  文章来源:开原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并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规范的执法队伍,依照通知精神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铁岭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要求,结合商业行业的特点和执法环境,确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关活动为动力,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和规范执法队伍为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责任体系,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层级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辽北新兴中等城市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

  在净化执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同时,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有限权力和权力制衡原则,杜绝滥用职权;坚持权责统一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责权一体化;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原则,注重行政执法程序,防止盲目执法和减少错案发生;坚持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坚持违法必究原则,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立足本职,注重程序,诚实守信,公开、公正、公平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到“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 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为总目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的职能,规范食盐、肉品、生猪定点屠宰、拍卖、行业管理等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全市招商引资建立完善市场经济提供最佳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长亲自抓法制建设和全面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落实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工作和负责日常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落实工作。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指导、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学法懂法、遵纪守法、掌握行政法理、熟悉执法业务,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秉公、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实现年案件无差错依法行政目标。

  三 实施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本局所属的各执法单位和部门,主要包括:开原市盐业管理办公室、盐政稽查大队、开原市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定点屠宰监察大队、开原市商业局行业管理股。

  (二)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及国家主管部门、省、铁岭市政府、开原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从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真正领会和掌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健全工作网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执法依据梳理、行政职能划分、执法责任分解等涉及部门,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各部门以自身专业法规和职能为基础负责本部门的实施,同时与其他部门做好配合。行政职能、职权、职责清晰明确,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到环环相扣。

  3、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过程是责任制所确定的职权、职能、职责落实到位的过程,在行政执法行为中要在完善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建立起党政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做到内外结合,层层监督。

  四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对本系统各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单一主管、共同管理、协同管理等类别分门别序、列明目录,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力和义务,明确执法界限,做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常整理并分类排序,实行目标管理。对共管、协管的执法依据,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列出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要做到编排科学,不重不漏、汇编成册,要密切注意制定部门的修改。

  (二)界定执法职责。各执法部门要依据盐业、生猪屠宰、拍卖、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自己的行政执法权以及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

  (三)明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分解到位

  根据执法依据规定,本系统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具体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如下:
  局长:负责全局执法事项,并承担主要责任。

  主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分管法制工作并在分管范围内承担分管责任。

  行业股主要执法职权:负责商业行政专业法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及行业管理等职能,并负责全局的日常法制工作。

  执法责任:负责人的执法责任对本股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承担股内执法责任。

  股内执法人员执法责任:根据商业行政专业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受理投诉举报,办理商业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的整理、案卷归档、备案等。
盐业管理办公室及稽查大队主要执法职权:管理全市盐业市场、食盐专营工作、计划调拨、购、销、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业市场供应(包括食盐批发、超市、副食商店、食杂店、工业、畜牧业、食品加工业和其它用盐单位和个人等)的监督、管理、稽查、处罚。

  执法责任:

  负责人的执法责任:对本室、大队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承担本室和稽查大队的执法责任,并负责办公室及稽查大队的日常法制工作。

  其它执法人员的责任:根据盐业的专业法规,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的整理、案卷归档、备案等。

  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监察大队主要职责: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审批,依法对开原境内生肉市场、定点屠宰厂点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对违反规定或私屠滥宰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递和处罚。

  执法责任:

  负责人的执法责任:对本室、大队执法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定。承担本室和监察大队的执法责任,并负责办公室、监察大队的日常法制工作。

  其它执法人员的责任:根据生猪定点屠宰条例,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的执行,案件的整理、案卷归档、备案等。

  执法部门要依据权责,将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科学合理的履行执法岗位的职权,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并明确执法人员执法过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理清执法程序。制定各部门各种行政执法流程图。各部门依据执法职权,进一步理清行使各项执法职权应履行的执法程序并向社会公开。

  (五)完备各种行政执法文书。依据执法程序,按《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试行)》(辽政法发[2006] 16号),使用行业和统一规定的法律文书,形成执法各类案卷归档标准。

  (六)建立健全制度。依据《铁岭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第42号令)第17条,健全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系统执法单位的执法责任制。(1)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开原市商业局领导干部学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3)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4)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立、结案领导审批制度;(5)开原市商业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报批制度;(6)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登记和统计制度;(7)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8)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9)开原市商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0)开原市商业局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报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及备案制度;(11)开原市商业局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七)按规定处理违法案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处犯法律的大要案实行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5,000元以上的案件报局和上一级(市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对个人罚款5,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10,000元以上案件报送局个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法制办,并上报到省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五 建立层级考评制度及考评标准

  (一)考评原则

  1、实行层级考评原则。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商业局机关考评有执法权的股室、办公室,股室、办公室考评稽查大队、监查大队。

  2、集中联合考评原则:由局领导牵头组织有执法权的股室、办公室集中统一考评。

  3、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原则。平时考评、专项考评结果做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原则。

  (二)考评制度

  1、商业局对所属各执法机构进行年度考评并建立考评登记表,将考评结果登记备案。

  2、执法部门(股室、办公室)对所属稽查大队、监察大队及执法人员年内不少于两次检查,对执法人员按季考评,建立执法人员执法绩效考评档案。

  (三)考评标准

  根据开政办发[2008] 4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实行执法人员处理案件、依法决策、法律文书使用、具体行政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检查、考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考评出不称职的执法人员收回执法证件,办班学习整顿,达标后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参加执法活动。对称职的执法人员根据平时的考评业绩评出优秀执法人员和盐业卫士上报上一级领导机关。

  六 实行奖惩制度

  (一)奖励:对在执法活动中的执法人员,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政,为商业执法工作作出贡献并考评优秀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请功嘉奖。

  (二)惩处:对在执法活动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按照执法程序办案,执法违法,人为造成错案的执法人员,根据情节,轻者收回执法证件,停止执法活动,重者、情节严重,造成影响和危害的除没收执法证件、停止执法活动外,调离执法岗位。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七 成立商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导小组:

  组 长: 庞 广   商业局局长
  副组长: 高士文   商业局副局长
       刘永秀   商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宁英明  关毓鹏  王家春  王家岩

  (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商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法规落实工作。负责走一般程序立案、结案审批、重大案件处理及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

  (二)健全职责,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并组织检查、考评。

  (四)负责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商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

  (五)商业局负责法制工作领导:副局长高士文,设立负责日常法制工作科室行业管理股:股长:宁英明,办事员:关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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